为进一步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等法律法规,营造放心消费市场环境。11月6日上午早7时,东方百货在来凤大厦11楼开展学习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(以下简称新《消法》)、维权知识专题培训。本次活动特邀请荆门市东宝区市场监督局刘彬科长进行宣讲,公司班子成员、全体中层干部领导等百余人参加培训。

本次培训活动主要围绕新《消法》六大亮点,国家对商品零售企业实行“保修、包换、包退”三包一般性政策等知识展开宣讲,以案例举证解读新《消法》相关法律条例,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,深入分析,精确讲解,加深全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,呈现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新《消法》相关知识培训课。
内容丰富,讲解细致的新《消法》专题培训,让广大干部员工受益良多,对新《消法》相关法律条文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。本次培训强化了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,细化了各项标准,规范了经营秩序,更提升全员的法律意识,明确在经营工作中要把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,充分了解消费者的诉求,创造和谐有效的沟通氛围。
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是东方百货对消费者的一贯承诺,我们始终重视商品质量,坚持诚信经营、规范发展,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与支持,先后被评为“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”、“诚信经营示范店”等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东方百货将继续秉承“诚信为本、服务社会”的发展理念,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,营造“购物无忧、服务无忧、售后无忧”的消费环境,不断提升服务水平,为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