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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百货的企业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不忘初心,方得始终

东方百货顺利通过第五届“全国文明单位”复查
发布时间:2018-02-14    浏览量:1727
    近日,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《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的通报》(文明委〔2017〕10号),经过严格复查评审,荆门市东方百货大厦顺利通过复查,继续保留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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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据悉,全国文明单位每隔3年进行一次评审(复评),东方百货于2015年成功创建 “全国文明单位”,此次再次顺利通过复评,实现连选连任。 
    自2015年创建成为“全国文明单位”以来,东方百货开展了各项扎实有效的工作,在企业效益稳健增长的同时,文明建设水平也显著提高,充分发挥了“全国文明单位”的示范引领作用,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长期以来,东方百货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主动承担社会责任,积极履行大型企业社会责任,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“东方人”精神高度融合、与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工作高度融合、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奋斗目标高度融合,不忘初心、砥砺前行,实现了公司文明创建和经营管理双促进、双丰收的生动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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