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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百货的企业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不忘初心,方得始终

东方百货再次获得“全市五四红旗团委”荣誉称号
发布时间:2014-05-20    浏览量:2700

    2013年,东方百货团委在市团委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 坚持“党建带团建”,发扬“党有号召、团有行动”的优良传统,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,进一步加强共青团能力建设。同时以创建“五四红旗团委”活动为载体,努力把良好的工作资源转化为融入团员青年的活动新路径、推动企业发展的工作新举措和覆盖团员青年的组织新格局,在推进团委和团支部两级联创的同时,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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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二0一二年度、二0一三年度东方百货连续两年荣获 “全市五四红旗团委”称号,荣誉的取得,饱含着公司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,凝聚着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智慧与汗水,工会刘菊同志、时尚休闲商场蔡晓玲同志分别荣获2013年度“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全市优秀共青团员”荣誉称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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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刘菊同志荣获“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荣誉称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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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时尚休闲商场蔡晓玲同志荣获“全市优秀共青团员”荣誉称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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