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综合利用效率,更好地服务基层、服务群众、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,省委组织部、省供销社日前决定依托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,推进村务、商务、服务三务合一的村级综合服务。为此,省委组织部、省供销社联合下发了《关于依托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的意见》(鄂合发[2008]30号)。
文件提出,鼓励湖北农资、湖北新合作、东方百货等龙头企业在综合服务社发展较好的地方建立配送中心。促进综合服务社与“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”对接,引进连锁经营方式,实行统一标识(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),统一商品配送、统一服务规范、统一组织实施代办服务、统一价格指导。起步阶段日用消费品的配送比例要达到30%以上,农资的配送比例要达到40%以上,以后逐年有所提高。
附:文件原文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