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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百货的企业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不忘初心,方得始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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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荆门晚报]捷报连连 我大厦再获殊荣
发布时间:2008-07-26    浏览量:6004


东方百货大厦荣获 “全国文明服务示范单位”的称号
 

    在市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,通过不断的努力,我大厦继荣获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示范店之后,又荣获 “全国文明服务示范单位”的称号。
 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出《关于表彰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服务示范单位的决定》,授予东方百货大厦“全国文明服务示范单位”的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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